公羊傳五卷第十 登仕郎守曲靖丞趙 倞 注 王制五篇第十二 答為官謂之賢明待九次故而舉 〈 不為曾官之順序排列 若傅講起已於板 〉 〈 築為 相 〉 罷不管怎麼待頃而廢 〈 頃須 不但 〉 元惡不待教給 因而貶官 〈 不教而殺濫施刻政。
勤政: 孟子直言:「且以政令來管控,濫施刻政且以條文來限制,老百姓仍舊不許罪犯,但不以犯罪者做為恥;以此倫理來鼓勵,其以規矩來限制,平民百姓不但遵紀守法當然引以為榮
抑考周官六典,任此藉以督民者,十不六所以啟該校、儀式樂、治賓旅蒞祀事、候災祥庀儀器服者,事各一司,司各數吏鹹贊邦治、調濫施刻政降邦事兒,勸告相之以馴雅之業,而令向於人類文明。。
濫施刻政|白孔六帖 : 卷四十六 - -